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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胥吏大斗进小斗出

从七品的判官,可以说一步登天,这种际遇不要说在下也会犯糊涂,何况众人。
    但根据相关史料完全可以做到,按照《明史?选举二》的说法,“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由此可见,在明朝推官(知府衙门,正七品)、知州(散州正六品)、知县(正七品)为朝廷规定的新科进士初授官职之一,但全国进士太少,每三年也才三百余人,且多在中壮年,数量明显不足(嘉靖十年(1531)三月,吏部指出各处州县缺正官委系亲民之职,进士仅一二,须举贡足其数。也就是进士出任正七品推官、知州、知县的不过一二成而已),正如《明史?选举志》称:“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外省的推官、判官、知县可以从举贡生中选拔。
    这就是古代官员肥水最大的一块,也是老百姓常说的地方买官卖官根源之所在。
    在古代一般州县举人多两三人而已,只要感到科举无望出来活动就可以出仕做官,就像明朝海瑞举人出身,先为教谕再为知县,最后官至巡抚。
    但监生就不一样,就像西方大学教授一样,各个州县监生数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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