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保家卫国
与孩童可购买二两。所有牲畜,不包括家禽与猫狗等宠物,均须交由户部管理,每头牲畜均登记造册,在战后归还原主。未经本宫许可,不准擅自宰杀,违令者严惩不贷。若因病因意外而死伤,按照市价两倍予以赔偿。
第七,东厂、锦衣卫以及守军将严格筛查进出京城的人员,并在一周之内关闭城门,届时未经本宫许可,任何人等不准进也不准出。东厂与锦衣卫立刻对城内每家每户实施拉网式排查,对来自关外的人员严加审核,一旦发现蛛丝马迹,无需确凿证据,便可先行逮捕入狱。务必降低东虏细作与城外敌军的联系,防止其里应外合,攻陷京城。对举报可疑人员之人,一经核实,按照实际功劳,奖励一百两至一万两银子不等。
第八,对于京城以外的城池与乡间,在战前实施坚壁清野之策,由蓟镇总督、顺天府尹、兵部尚书牵头,告知百姓须尽快抢收庄稼,不论熟否,一律收割,不割者按通敌罪论处。稻谷无需剥壳,均按每石二两银子收购,出动各地守军悉数运抵京城,百姓可凭收割谷物,进城避难,每五十斤一个名额,男女老幼均可。对于不愿来京者,可就近安置在卫城及各地的地洞之中。
第九,各府、各县、各村均须提高警惕,利用自身团练武装,借助城池与地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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