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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四章 写入大诰

  应该是有的!
    毕竟大明立国之初,百废待兴,物资奇缺,这时候走私肯定能获得巨大的利益,不管是胡惟庸,还是李善长,他们不做,也挡不住下面的人。
    这时候该怎么定罪?
    走私?
    或许不够劲儿!
    看看国法……也算不得什么大罪!
    那就通倭吧!
    按照谋反来算!
    事情这么一顺下来,似乎就有了另一番缘由。
    李善长这一次及时倒戈,站在了张希孟一边,甚至给他自己的未来解套了,只要不出意外,这老头是可能安享晚年了。
    根据李善长和张希孟的共同意见,大明要增设一个商业部。
    这样一来,明朝的财税格局就会彻底改变。
    首先,户部执掌田亩户籍,总揽民政事宜。
    自户部之下,是各地布政使,知府,知州,知县……这一整套体系,管理百姓和土地。
    然后是商业部,商业部负责农业之外的一切经济活动,大到商行,作坊,小到店铺,门脸,全都要在商业部登记,取得核准。
    商业部向下,也是连着布政使,各级地方衙门。这时候就要在地方衙门增设主管商业的吏员,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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