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节 吃货
格。那是个不要脸的该死混蛋。他从三年前来到这里,从那以后,格拉尔就再没得过“吃货大赛”的冠军。
很多人都惊讶于格拉尔巨人般的可怕胃口。其中的苦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食量大,意味着必须花更多的钱购买食品。如果没有每年“吃货大赛”上得到的那笔奖金,格拉尔早就活活饿死了。
维格很能吃。他的食量与格拉尔不相上下。维格有一个格拉尔无法比拟的长处,那就是很能喝酒。正是凭着这一点,在连续三年的“吃货大赛”上,维格总会领先格拉尔半公升啤酒和一整瓶白兰地,赢得冠军。
格拉尔不止一次抗议过大赛过程中加入酒精类饮料的环节。在举办者看来,这些抗议与放屁没什么区别。无论食品还是饮料,都是参与的商家提供。你区区一个参赛选手凭什么不让赞助商说话?凭什么拒绝赞助商的要求?
格拉尔想赢。
他拼命练习喝酒,拼命想要适应酒精。啤酒也就罢了,但是格拉尔同样不能多喝。他属于稍微多喝一点儿就会醉的那种类型。面包香肠烤肉什么的都可以多吃,啤酒却是最多半公升就醉。他从来不沾白兰地,也远远避开威士忌。
医生告诉可怜的格拉尔,你这辈子注定了与高浓度酒精饮料无缘。你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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