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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这话说的,谁还不是个教授呢!(求月票)

评论。

    看评论就能知道,很多人对于这种诡辩其实是很不爽的。

    而这个案件的核心争议就在于,奇异公司所称的“热剧抢先看”,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奇异这边认为,这热剧抢先看的意思就是,你比不开会员的人要提前看!

    并且拿出了证据,证明原告确实是比不开会员的人能提前看几集。

    然而,方大状则是认为,这热剧抢先看五十三个字的宣传内容,那就是告诉我,能抢先看结局。

    而且很快提出了民法典中相关的规定,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从法庭辩论开始,场外的一堆吃瓜群众们就发现了,方大状已经完全掌握了节奏。

    可以说直接将奇异公司那边的律师牵着鼻子走,将格式条款的那几条规定从头到尾进行了辩论!

    到了最后,奇异公司这方已经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多人在之前不太理解这句话,但是在看了这次的辩论之后,有了一些理解。

    事实,首先你得把事实说清楚,然后,这个事实适用哪一条法律,以及为什么适用这条法律,你都得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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