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诶呦喂被翻牌了呢!(求月票)
,或者是别的什么,这种情况下你是不好认定他们属于诈骗的。
周毅还记得刚刚他问方大状,为什么身份不一样这认定就不一样了。
方大状手一摊:“为什么?你仔细想想啊,前者那是诈骗啊!”
周某人瞬间明白……确实很简单。
然后呢就是这些人在检查过程中有没有进行夸大!
没夸大,那是正常的行为,不能算诈骗,但是呢,你本来只是手指破个皮,晚点去医院可能都已经好了那种,他说你这伤的都要截肢了,必须吃我这东西,不然问题很大,你说这是不是骗人。
接着就是夸大自己保健品的功效,当然,这个有可能和民事中的虚假宣传是重合的。
但是用方大状的话来说,如果他给这保健品公司辩护,那只要对方说的话是模棱两可的,都可以辩护。
比如“根治”或者“彻底摆脱”这样的词,这就是很典型的作死。
当然,也不一定需要抠的那么严,现在保健品公司的话术培训也都搞得不错,没人敢这么说,除非脑子有问题。
最后两个方面也是民事欺诈中常有的,比如弄一个假的企业名誉,说某某官方机构给我们颁发的这个什么什么,利用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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