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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捡到的孩子

么办?就说自己只是偶然在街上遇到这个男孩,所以就本着做好人行好事的原则把这个似乎得了失忆的孩子送来了警视厅?拜托,到时候警察肯定还是会问长问短的,搞得好像审犯人一样,她可绝对不想要浪费这个时间。

    可是,现在又没有其它的办法。她自己又没本事找到男孩的父母。想着,小麦就干脆询问起了小男孩的意见:“小弟弟。现在姐姐要送你去警察叔叔那里,他们会帮你找爸爸妈妈的。好吗?”

    他应该也很希望能尽快见到自己的父母吧,小麦是这样想的。

    然而,小男孩却说道:“我不要去找警察叔叔,我要和姐姐在一起。”

    比起寻找那对他已经不记得的父母,小男孩似乎开始依赖起这个一恢复意识就看到的小麦。就好像某些动物,它们会将第一眼看到的对象当成是自己的母亲,此刻小男孩的依赖就像是这样。虽然只是短短的时间,但他已经对小麦产生了一种亲近感。在什么都不记得的情况下,他十分不愿意离开小麦。

    听到他这么说,小麦更加为难了。这是要闹哪样?他不想去警视厅?看样子似乎还要赖着自己?不是吧?这麻烦也未免捡得太顺手了,她都没有反悔的余地。总觉得要是被这孩子黏上的话,自己会被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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