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一个决定
中国人,正规的珠宝商很有可能会叫来一大帮警察,而如果出售给黑帮势力。他就不得不面对黑吃黑的问题。最后,即使这些都不会生,他的钻石也难以卖出好价钱。
毕竟,按照惯例,一个急于将手中货物脱手的家伙总是商人们痛宰的对象,何况他对钻石等级鉴定也没有任何心得。
相比之下,打劫银行确实更加方便一些。
秦朗暗自盘算着他的全部资产。他有三支BushmasTeR公司生产的自动步枪和卡宾枪、一支经典的雷明顿m700狙击步枪和两支史密斯&威森公司生产的m1911a1半自动手枪,并且他还有四千八百五十子弹。
这已经完全足够了,他的枪法很好——是在大学时代用过十万子弹培养出来的——虽然还达不到狙击手或射击运动员的水准,但他的对手也只是普通角色,这么多子弹也足够帮助他解决至少两个营的银行警卫、警察和赏金猎人。
除此之外,他在穿越前三十分钟才为卡车加过油,因此油箱几乎全满,同时,车上还有一千二百加仑后备燃料,全部加起来足够卡车连续行驶五千五百公里——当然,在越野状态下达不到这个标准——而且他还有充足的饮用水和食物。
因此他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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