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节 确定结婚
当他的长女出生的时候,并且一直到她接受表妹的邀请、前往美国平复因为未婚夫被鲨鱼咬死而产生的心理创伤,二十一年,在这段时间里亨利.道伯斯从没有想过,他的女婿会是一个黄皮肤的华人,而且还是无神论者----伊丽莎白的丈夫应该是一位富有的、受过良好教育的白人天主教徒……英国国教会的教徒也可以。这个念头在亨利.道伯斯的脑子里根深蒂固,以至于它更像一种信念,而不仅仅只是想法。
但现在,这个坚守了二十一年的信念已经被他彻底抛到比脑后还要遥远的地方,就像根本不曾存在;现在,道伯斯坚信不疑的是,他的女婿、伊丽莎白的丈夫,是、而且只是秦朗,一个黄皮肤的华人,以及无神论者。
他早已经想通了----尽管最开始的时候他还强烈的反对,为长女的选择愤怒不已----毫无疑问,秦朗不是华人,但这不是问题,他比绝大多数白人更有才华;他不相信上帝,当然,这是一个缺陷,但上帝是宽容的,应该不会介意他的子民与一个无神论者结合。
应该……道伯斯还不能确定,不过,只要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人宣布接受秦朗与伊丽莎白的婚姻,为他们主持婚礼,那就表示上帝本人已经同意。而对于像秦朗这样的尊贵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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