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 新的架构(十三)
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本质上就是在私人生活资料的必要性和政府的有限责任性的基础上,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建立法理上的逻辑。”
“而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分开了。公共财产里虽然也包括了许多生活资料,但归根结底的关键,是在于生产资料。可是,对于生活资料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转化,就是生产和消费的转化。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私有财产由消费转化向生产的途径和效率都非常有限,至少我们目前的情况是这样。这将意味着大量资源的闲置,经济发展的低效。这将是改革的一部分,也是必须改革的一部分。比如,研究引入证券体系,就是一种探索。我已经说过的改革框架,也包括了这个目的。”
“可是,问题在于,我们可以鼓励人民群众把余钱投入到再生产中,却也只能是鼓励。我们没有能力去强制——不是说没有这样的行政能力,而是强制之后我们的计划水平还用不好这笔钱,结果必然是弊大于利。而鼓励,怎么鼓励?晓之以理吗?好吧,晓之以理的确会起作用,但很可能只对以党员为代表的先进分子起作用。动之以情吗?不好意思,我们已经下了和平与发展的论断,在和平时期号召大家继续勒紧裤腰带儿,凭什么?而且,我们现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