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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孙明康的日记

子。这个日记本就是他妻子送他的,也是她教他习字看书。他的妻子比他小一岁,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他也不明白她们一家人为什么要收养他。

    1970年4月21日,“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留下我,但我不恨他们,为了梅,我什么都愿意做。”

    梅就是他的妻子,可是他却没有写下他们留下他的理由,既然他爱梅,为什么要说他不恨他们呢?

    日记从这里开始就断断续续的了,而且都只是简单的一两句话,也看不明白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我随便抄上几句,你们感受一下:1971年8月18日,外面很热,下面很冷,我还是觉得没什么难的,只要有胆子,什么事做不了?我想我已经不需要师傅了。

    1972年12月1日,活人都疯了,比没饭吃的时候还不如,比死人还不如。

    1973年4月13日,听了这么多回,这次终于被老子亲自撞见了!

    到后来,就是隔了几个月才写了两个字:平安。再到1975年6月,十分潦草的字迹,我观察了好久,猜测好像是写的:再也不下斗了!

    下斗?是什么意思?这个词语好像在哪里看见过。拿出手机上网一搜,还真的搜到了解释,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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