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强抢民女(下)
所以事先便亮出了底牌。
“商人?我到以为是官人?原来耳朵没有听错!”朱寿道:“人家都答应给你租子了,你还要强抢民女么?”
“佃户是和我们房家签了契约的,怎么处置,我房家有权,就算是官府来了,也管不到吧?”吴老狗到底是见过世面的,嘴皮子可是顺溜的很。
“可签的不是卖身契!”朱寿怒道:“还有王法么?《大诰》是不是没读过?”
明朝是个及其有趣的王朝,太祖打下江山之后,中期贪赃枉法、豪强兼并、脱避粮差日趋严重,乱世重典,朱元璋命人编制《御制大诰》,昭告天下,将所有的案例编制在此书中,相当于一本案例版本的《大明律令》,并且作为科贡的出题内容。
在太祖时期,若是有犯罪,但凡有这本书的,可以罪减一等,但若是没有,便罪加一等。
不过这都是一两百年的事了,现在若不是读书人需要考科考,谁家还看这《大诰》?
“什么大搞小玩的?”吴老狗说道:“老子没读过大搞,但是现在就要搞!这是我房家的事,小子,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你……”朱寿怒火中烧:“大明王朝竟会出了你们这种败类!”
“哟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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