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赔罪(上)
却一点点不肯施舍,被迫无奈,他做出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件事,“民间自宫”。
这是一个及其需要勇气的事,也是被逼到极点之后才会行的下三滥法子,明中后期有法令,不允许民间私自阉割。
这条法令的立意绝不是一个笑话,从某种意义上能看出,民间私下阉割之风气盛。
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但凡有那么一点活路谁愿意干这种断子绝孙的事儿?当然这是针对大多数人而言。
因为就算你有勇气下了那一刀,你去了北京,人家太监群体还不一定会看上你!哦,准确的说应该是宦官。因为能做上太监这个位置,那说明你已经有小成了。
明代宦官级别很多,最低级的应该是典簿、长随、奉御,高一点档次的,可能被升迁为监丞,再厉害点的监丞上升为少监,最猛的那是少监的顶头上司,也就是闻名遐迩的太监。
刘公是个狠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下刀了,但是他又是一个运气十分好的人,因为他被看中了,看中他的太监姓刘,之后他便改了刘姓。
刘公没有文化,虽进宫进了学,但是文化还是不高,不过不要紧,他为人八面玲珑,很是会做人,不然也不会被刘太监看中!
弘治年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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