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乡试(上)
这个时候还没有标点,“断章取义”全都靠主考官那一双眸子,且不说其他,单就这一个考生,三场下来就有多少字可想而知。
若是阅卷时日宽裕这且还好,可是朝廷定了,八月底前,必须揭榜公示,这对于主考官身上的任务之重,可见一斑。
加上朝廷还有礼部和翰林院“磨勘”,主要就是复查取中举人这些试卷是否有错字,句意不通等等,若是查出有错,还会对主考官进行严厉的处罚。
又有太祖皇帝定了“务实求才”,若是把一些歪瓜裂枣给选了进去,丢了国家的颜面,那你这主考官也是到头了!
虽说任务繁重,看起来很难完成,不过不要紧,几百年前传承下来的东西,这些官场人简直了如指掌,这种东西就是“默认”。
默认取与不取的关键在哪?答案在院试已经说过了,四书五经!
当然,一场考试单靠两个正副主考官是不可能完成的,其中还会安排六个同考官。
这些同考官分别由府尹、府丞、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人组成,其职责协助主考官出试题,以及先行阅卷,批示取与不取,写明缘由,在送于主考官,主考官还要批示取与不取,然后写明取的理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