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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收官(下)

在了地亩上,按一州府收取白银。
    这里设置户科,每月计提应纳税,年底统一以白银征收,根据户科的初步估计,这一月的税额已经达到了五万两白银之多。
    这个成果陈瑀没有公布出去,毕竟真金白银还没有收上来,这只是户科计提的税额,但是陈瑀相信,他将一条鞭和摊丁入亩的税额收取法实施在陈钱和大衢两个州府上,可以很大程度的给这里的百姓们自由,他们不一定非要以种植来完成税赋,为此许多工商贸易在这两个小岛上盛行起来。
    其实一条鞭的税赋改革,早在宣德年间江南就出现了类似的征一法,以及天顺年间出现的十段锦法、成化的均银法和弘治的纲银法等。
    只是这些改革仅仅是在东南的少数地方试行,由于这种改革触动了乡绅大户的利益,所以试行没有多久就被那些官僚给抵制下去了。
    如今陈瑀在这两州县试行这所谓的赋役全部折成白银的方法很快被大官僚注意,不过好在陈瑀也没有折腾太厉害,仅仅是在这两个新增的小岛屿上试行,也没人愿意触碰陈愣头的眉头。
    明朝施行里甲制度,官府会每十年编制鱼鳞图册和黄册,也就是所谓的土地和户口的册子。
    将每一百一十户人家编制为一里,摊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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