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去京城
别的,不仅仅是为了平州府的收入。这里面很多还有被征税的商人,他们的对手如果漏掉征税,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因此,几乎所有的大户都同意监管,互相之间还能检举。
江河行倒是没想到,以前还担心他们共同抗税,或者同时要求减税,现在倒没有出现。毕竟他这里只是征收交易税,牵涉的面多。稍微加强监管,想逃税的难度就大多了。
江河行大致放心,这个自治会,无论征税。还是做些其他公家事,不会比郑三做的差,心里先放下心。
最后,江河行问三个事情,一是什么时候自治会正式成立。二呢,关于自治会对显武城百姓的约定。三是自治会和平州府的约定。
杨弘回答。现在自治会已经筹备完毕,很多事私下已经开始运作,但正式成立想让江河行亲自来一趟。关于对显武城的约定,就是仿照刘邦进咸阳约法三章之事,不叫约法三章,叫做显武城自治会与民约法。
杨弘简单讲讲与民约法的主要内容,一是财产保护,可不嘛,没有比这些商人更在乎这些的,自己掌权第一要把这个写上。
后面的内容不少,主要有商业纠纷之处理,民事纠纷之处理等等,内容不多,简洁明了。杨弘又讲起民法的裁决,专门设立一个裁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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