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书之诱
,司刑的五刑之法,司盟的盟载之法等等。
凡邦治大事皆有专法,法出自王。
但是,法的上传下达是通过“授法”、“观法”等来实现。官法由高级官员掌控,并授予其下属官员,这就是“授法”。比如《周礼.地官.乡大夫》中有这么一段:“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大司徒授予乡大夫教法,乡大夫又将教法授予所属的乡吏,逐层下授。
所谓“观法”,《周礼》规定,每年的正月之吉,大宰、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都必须悬法于宫门外,让万民观看,使民明法;小宰、小司徒、小司寇则要率领属官在宫门悬挂的法令文告,这叫做读法。
通过“读法”,使官员牢记自己职位相应的法规,依法办事,违法失职,以“官刑”惩治。“法”是百官行事的依据,也是考查其合格与否的标准。徐朗的猜测是有些道理,那个帮助周厉王改革的荣夷公,极有可能就是作者。
这些就是周礼的法治内容。
《周礼》的法治内容相比较以前的书籍,有点是完全不同的。就像造船一般,以前的书指导造船顶多是指导不要漏水,要用木头,注意水流,注意风向等,说些原则性的话,但又让人无处着手。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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