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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三十两纹银的潇洒

阿郎!楚郎君!莫要再瞧了!这书帖就在这里,跑不了的!你们若是再不吃,黄花菜就真的凉了!”

    老张如此笑道……

    得了《京酒帖》的第二天,楚风开始动笔临摹。

    苏轼的字是出了名的刚健雄浑,不能用细软的羊毫,适宜用狼毫写就。兼毫,也就是羊毫、狼毫参杂的那种毛笔,是后世常用的,比例上可以自行调配,那说法就很多了。

    楚风只是为了临习练字,又不是为了仿造作假,没有必要纠结这等微末的东西。因为是《京酒帖》是手书,字体并不大,楚风便选了一根三寸狼毫,铺开纸张,用镇纸镇了,细细临摹。

    临摹这种事情,初学形,后学神。想要从形似逐渐训练到形似,是一个十分困难、复杂的过程。

    中国人喜欢说“神魂”,万物皆有灵气,书画自然也是如此。这倒也不是什么故弄玄虚的东西,人心态心境不同的时候,即便是微小的差距,也会造成躯体上极大的差别。真正好的书画,是要集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于一体的。即便是如同王羲之、苏东坡这等大书家,也不是每个字写出来都是佳作。他们的技法当然没有问题,所谓的差别,只在于心境而已。这心境,从旁人看来,便是“神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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