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十九章 军制


    随着军制的建立,军队纪律的遵守与执行也让郑成功花费了一番心思。
    鉴于大明军队一向是重视亲兵,漠视普通士卒的做法。
    郑成功做了规定,不再准许有亲兵这种情况发生,取之代之的是警卫队。
    郑成功规定一定的等级的将官就配备一定人数的警卫。
    这些警卫最主要的任务是保护其主将,主将亡,而警卫未亡的,斩!
    所有警卫的薪水统一由发出,其薪水相当如班长,警卫长官等于百户的饷银。
    同时他制定了“杀掳大敌中敌赏格”,规定每次战役结束后,主将都要召集将士进行分析总结,公开议定官兵功罪,赏功罚过,奖惩严明。
    为了防范旧的士卒将大明军队军令松弛的坏毛病带到郑家军里面。
    郑成功制定并公布《出军严禁条令》,严禁**掳掠、杀伤抢夺、盗窃强占等,如果违反者不论贵贱,重则斩,轻则仗三十,大小将领从重处罚。
    同时郑成功还在军中还设有类似军令官的人员,统称为执法部门。
    每军设首席**官一名,**官五名员,各卫都设法官。由首席**官统管大小法官,行军作战随同都督、游击将军一起出征,负责军纪等工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