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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军衔,军阶

是战时组织,卫所军士世居一地,且耕且守,战时由朝廷临时调兵遣将,兵将分离,兵不识将,将不识兵。明初这种军事建设的蓝图不久便因边患的日益加剧而改变,特别是明王朝的周边地区,临时性的调兵遣将逐渐变成常规制度。

    大明的营兵制度,营兵,一部分来源于卫所军。一般是总督、巡抚有直辖的标兵,和将领则豢养家丁。标兵与家丁独自成营。

    家丁为将领私属,朱浩大少爷的老爸深井镇千户所朱千户,所领的家丁的费用由自己负责。随着家丁制的盛行,无可奈何之下朝廷也认可了,于是朝廷给粮饷,由卫所军抽选为兵,从而出现了一个新概念------“军兵”

    但营兵,与卫所军不同。实际上营,卫不统属。营兵与卫所军同时派驻地方,领导他们的只能是节制文武的总督巡抚。营兵,与卫所军并存,是明代独特的军事制度。

    营兵与卫所军的区别就在于召募、是否世袭了。而实际上,营兵与卫所军在组织形式上的不同,是营兵与卫所军的根本区别。

    大明的卫所军,由军户,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上而至五军都督府统辖。卫所军及官世袭,仅五军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袭,为流官,由世职卫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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