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好像有点变态了
下还还真是的。这个凌迟还有很多别的名字,比如叫磔、脔割、剐、寸磔。
不管叫哪一种,反正就是要一刀刀的割净身上的肉,肉割净人还没断气,让被割的人从头到尾就得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一刀刀的割啊割的。
那两个牲口说的倒也没错,他们之所以说刘瑾比袁崇焕还要惨,其中一点就是刘瑾被割地刀数多。关于刘瑾到底被割了多少刀的说法有好几种,一种说法是一共被剐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另外一种说法是据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记载:“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说刘瑾是一共被割了四千两百刀。如果加上N年前刘瑾被阉割的那么一刀。那应该就是四千两百零一刀了。而说起惨字,另外的一点是,刘瑾是一共被剐足了三天。等到割完了那么刀之后,才彻底的断气咯屁的。
当时看过这些记载之后,郭细细和张朋就得出了两条结论,一、谁说中国的解剖学啊什么的不如外国?***,这割人几千刀,每刀都要割下一片指甲大小的肉片下来,而且还要三天不死,这得多高明的技术啊。二是这刘瑾地确是个牛叉人物。偶像之中的偶像。
之所以说是偶像之中的偶像,那是因为两个人很无聊的查这个,查啊查的,居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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