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
。
合同要求电影要完成百分之五十的利润率,完不成扣罚工资两年,停止拍摄两年。
按照米佳山的估计,拍摄《顽主》大概需要50万到60万的投资,电影上映之后要给电影厂赚90万才算是完成了合同。
这个数目不是电影票房,而是净赚的钱。
可以说,米佳山有点孤注一掷的味道了,两年的工资,好几千块呢。
他是真的看好这部,觉得华国的喜剧电影应该有所突破了,在和厂子里谈妥后,他从蓉城出发,前往京城。
他想尽快的和的作者谈谈,还要挑选一批演员。
《顽主》是一部京味十足的,电影肯定要在京城拍摄,否则拍不出的精髓来。
在京城的林子轩看了米佳山的信,并没有怀疑这人是个骗子,这年头用拍电影骗钱的人还没有,都是国有企业,随便打个电话就知道底细。
不过他没怎么放在心上,米佳山只是透露出有拍摄《顽主》的意图。
林子轩很清楚这件事阻力很大,从他接到的来信就知道读者意见严重分歧,想把这部有争议的拍摄成电影并不容易。
电影厂会同意出资拍摄么?
这个时候还没有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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