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〇六章 看他码字,晴晴痴迷
这个角度来分析的话,她这海哥哥在这样的速度下码出来的文却是属于高质量的存在。
这样想着,龙晴晴已经将那种不合时宜的对海哥哥的怀疑驱除,而是听着那富有节奏的声音,眼眸中渐渐露出了自傲娇傲的色彩。
这就是她的海哥哥,她所喜爱的作者君,她这辈子所爱的男人,她希望用一辈子的时光去陪伴他,永远幸福快乐。
云海的精神念力是强大的,虽然在如此高的速率下码字,但他依然能够感觉到龙晴晴的情绪变化,当那种迷恋和幸福的感觉传递到心头的时候,他亦是受到感染,有一种幸福的韵味弥漫在心头,码字的速度不降反升,变得更快了。
上次那种高速下,笔记本原装老键盘被损坏了,而现在他手底下敲击的便是那天换的新键盘。
虽然都说原装的好,但这个品牌键盘跟原装的也没什么区别,打起字来也是相当趁手。
对于很多写手对键盘的挑剔,云海却是觉得还是手速、思路和感觉是最重要的,他就从来不挑键盘,照例打得很快。
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龙晴晴发现这句话果然很对,她盯着海哥哥看的时候,越看就越觉得他帅。
他的帅跟别人的帅不同,就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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