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赛米公司
米电机公司。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唐纳公司派出的马格担任,田如芝则作为财务总监,实际掌控了公司的财权。大秦集团与唐纳公司签订了一个有法律效力的备忘录,约定在三年后由大秦集团全额收回掌握在唐纳公司手里的那10股权,交易价格就按唐纳公司实际出资额加上少许的利息、辛苦费等构成。
田如芝用于投资的资金,全部来自于大秦集团的海外分公司红海公司,中间又碾转了几道手续,足以使一般人无法查明其与大秦集团之间的真正关系。当然,如果有谁能够动用国家力量来进行追查,还是能够发现其中的关联的。不过,秦海本身也没打算把这件事做得如何隐秘,只要能够让安河省的少数官员看不出猫腻来就足够了。
在美国注册公司,办理必要的各种手续,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随后,田如芝便带着马格,从美国直接飞往京城,准备在京城与秦海会晤之后,再转道前往安河。至于说要在京城会见秦海的原因,自然是不想让安河省的官员察觉到大秦集团与赛米公司之间的关系。秦海未来将装作“不经意”地发现赛米公司,然后再与赛米公司建立起合作关系。
安河省只是反对秦海插手安河电机厂的事务,人家和美国来的赛米公司进行合作,安河省总不能指手画脚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