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九章 青铜禁
五爪龙纹、黄彩釉以及书帝王年号款的瓷器,只供皇帝和皇室使用,严禁流散民间。
在这种制度的制约下,明代前期,大约自洪武至嘉靖年间。瓷都御器厂落选瓷器的处理办法一般是就地敲碎掩埋,不准出御厂大门。这其中还包括一部分完成朝廷烧选任务后多余的“全美之器”,因不准流入民间而被敲碎。
这一点,在当代考古发掘的过程中,已经被证实了。
由此可以推断。明代前期官窑瓷器几乎不可能在民间流行,且由于明前期实行严格的匠籍制,官窑样式也不大可能在民窑中仿造。
所以流传至今的这个时期的官窑瓷,除史载洪武初年出口的青花、釉里红大盘、大碗和永乐、宣德为郑和下西洋而生产的具有西域风格的青花瓷以及皇帝的赏赐用瓷外,现在社会上所见大多是宫中流散出来的入选进御瓷。
而件明代宣德年间的青花云龙纹葵边大盘,显然不可能在这些瓷器之中。
其实。如果楚琛购买之前,鉴定所用的时间能够多一些,乔庆泰到不觉得担心,但除了刚才的鉴定时间不过两三分钟之外,还不准用放大镜等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乔庆泰就不禁担心楚琛会不会看错了。
楚琛边把装有大盘的盒子打开,边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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