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倒塌的帝国……
就把自己的家底都报一报,监察御史查一查。看看前后对照怎么着,有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如此即可观清一人清浊本质也。”
陈鸣对老天爷起誓,陈广乾想出的这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之法,绝对没有他的意思。这真的是陈广乾管古今历史,想出来的一个妙计。原滋原味的土著本色!
中国西汉初年在选拔官吏时是有“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即所谓“十算为官”,一算即拥有1万钱的财产。也就是说,候选官吏家产不能低于1o万钱,这是认为官员过穷则可能起贪心,对吏治不利,且官员责任重大,一旦出现失误,有财产的人可以用家财补偿。这一制度到汉景帝时降为“四算为官”。
北魏孝文帝改革,规定各级官员的俸禄,同时宣布“禄行之后,赃满一匹布帛者死”。这时期的“反腐”主要依靠由中央直接派出“使者”进行纠察,一旦现贪腐证据,便对涉事官员进行惩处。纠察的对象,自然也包括各级官员的财产,财产和收入严重不符就会引起怀疑。
这一制度历经修订,隋、唐、宋都相继沿袭,各级官员的财产都被置于皇帝和中枢机构公开和秘密监察之下,在个别时代如武则天朝,皇帝通过秘密机构,对官员的家庭财产更了解到纤毫不差的地步。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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