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九章 最后的权利
入和劳动力成本之后已经没有“利润”,但是由于家庭农业的劳动者仍然获得了作为工人的“工资”,因此仍然可以继续生存,并且会极大地排挤雇佣经营农场。即使这种生存往往是以更多的劳动、接受更低的劳动报酬和更低的生活水平为代价的,那也注意成为一个大大的绊脚石。
怎么办呢?
陈鸣的解决办法就是用农税来拉偏架。
虽然这么做挺不公平的,但为了消灭佃户,陈鸣也只能这么做了。有异议的欢迎大家提出来啊,一切为了合理!
所谓的特殊条例就是:民间自的组成百亩以上的农场公司就比如之前的生产队,在农税的缴纳上可享受更优惠的二十五税一之标准。
实际上陈惠和陈鸣的这两个政策推出后,在一定程度上还减少了陈汉在农税上的收入。因为军队、官员,乃至一部分地主,他们现在手中所拥有的土地的表现形式军民公司的股份,那就是最明显的农场经济模式么。然后就是对于农场用地的一系列规定,对于农场用地和佃户租地有着十分清晰的规定,绝对水火不相容。
这件事上,陈鸣就是用让利把军队和政府还有一部分地主牢牢的绑在自己的战车上,然后他就什么也不怕了。
虽然不知道朝中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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