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以肉为粮
牧不发达的中原,就算在畜牧业发达的草原,羊都是宝贝一样的圈养着的。只有在来最重要的客人或者它即将老死的时候,才会杀之取皮吃肉。
将劫掠来的这些羊运回大唐,将会生产出巨大的财富,衍生巨大的价值。
而杀着吃呢?
羊的肉并不多,他们当兵的体力消耗巨大,吃的也多。一只羊除去血骨头,一餐最多也就只能满足十人的肚子。
他们有兵将近三万,也就是说一餐要吃三千头羊,一天以两餐来算。两天就是万余。十万只羊,不够军队吃上一个月……但是十万只羊,若合理的利用,所产出来的利润是巨大的。
正是因为相互计算下来,根本不成比例。
刘仁轨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经过罗士信这么一说。心头在滴血!
这种打法实在是太奢侈了!
罗士信道:“其实我也有点舍不得,但一切都是值得的。以羊肉为食,就不用顾忌粮草后勤。能够打的胜利顺畅,不至于因为后勤而束手束脚。打的顺,也就能够减少伤亡,能够早一点结束这次战役。最后到底是赚是亏,这个不是我想的问题。打赢这场战役。将突厥歼灭就是我们的目的。”
刘仁轨、薛万均先后一真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