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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矢交坠兮士争先(四)【月票加更】

过许多次测试,可以确定,丁一喜欢合法地杀人。对,喜欢,是爱好,不是职业所需。他在当刑警的时间里,长久得不到他应得的晋升,除了那时候的丁一不会拍马屁跑关系之外,经过他手上的每个案子从来没有不见血,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

    这里面没有几乎这两个字,是从来没有不见血的。

    如果说丁一与连环杀人狂有什么区别,那就是合法。

    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在行伍,是军令;在警队,也是绝对符合条令——他会引诱嫌疑人开枪,然后准确的干掉对方;他会诱使嫌疑人掏出利刃,向他出手,并被拍摄下来,然后他再杀死对方或者造成对方永久性残废后再停止攻击——正如在他在草原上,诱杀那些牧民一样。

    不论是老行伍或是老警察,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尽管在律法上找不出一丝毛病,但毫无疑问丁一过于嗜血了。尽管丁一没有出错,但谁敢担保他下一次不会因为嗜杀而出错?谁能担保某一天他突然不在乎合法与否、不在乎是否他的爱好会让整个行动计划破灭?

    防守西直门的右都督孙镗,得了嗜杀的丁一带领着七百人的补充。所幸,这个年代没有人会对合乎军令、律法情况下的嗜血,有什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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