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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远航(十五)

的事?
    别说丁某人还担着总督四海大都督府、安西大都督府的实职;也不要说永镇两广的铁券丹书;也不要理会忠国公的封爵……这些都当没有吧,就一条。致仕的左都御史,做到总宪退休的官员,这点体面都没有?书僮闹事要被提刑按察司拿下。再派个人来禀报?
    正常按着官场的逻辑,就算被拿下来,只要不是重罪,不是提杀人,而是指谋逆之类的,大都也会把人送回,请忠国公好好管教。地方再看看把这事怎么压下去,了不起给点赔偿好处给苦主,一般这么大人物。小民也咬牙忍了。
    这大明年间,就算不以言获罪的,那是士大夫阶层的事,民告官能有好事?明太祖年间。朱元璋算是知百姓苦的。也就那么几桩吧,“行政诉讼制度是现代和宪政的产物”这基本是一个常识。抛开戏剧上那些不着边际的,有史可查那几桩,基本就是朱元璋这种穷苦人出身的天子、或是类似于海瑞这种强硬到极端的海笔架。所以华夏小民有自己的生存智慧,正常听着致仕的左都御史家人,一般也就血和泪吞下去,不闹了,因为除非造反。要不是不可能搞得赢啊,官官相护这玩意。不是说笑的啊。
    这下倒好,没出人命案子,只是打人,抢民女也没抢成,索要财物估计也是未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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