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受降城下月如霜(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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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王及幕府等向大明宗室及使者人等谋刺,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银元,倭王及幕府准为偿补。
总共是二千二百一十万两白银,分三年还清。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两白银加息五两银子。
后面还有划让租界驻军,以及大明人等在倭国拥有治外法权等等。
倭王彦仁倒是痛快就是签字用印了,他本来在倭国也就是一个精神象征,有什么所谓呢?
继承倭王之位的后土御门和幕府管领细川胜元,后者不必说,已是丁一脚边哈巴狗,后土御门只怕明军的屠刀挥到自己头上,连忙就在彦仁后面也附署了。
但是足利义政就不肯签署了,他是要族诛的货啊,这签也是全家死绝,不签也是全家死绝,他跪在平安宫外还有一丝侥幸,这时清醒过来,哪里肯签?只是连连冲着丁一磕头乞命。
李绍却就跟他说:“殿下却是给你留了一线生机,你若是懂事,签署之后,未必没有一丝活命机缘。”便把刚才丁一和山名宗全的打赌说给他听,足利义政泪流满脸,连忙执笔签署了。
去到第四日,七十余名倭国的武士,聚集在平安京时,便有朝鲜籍的士兵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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