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君(十八)
碍我部执行命令!”
守宫门的将领还没出声,边上就有文官过来,高声道:“岂有此理!便是当年王振。厂卫拿人,也要去刑部签了驾帖的。这甚么劳什子的军事检察院,凭何能教汝等入宫拿人?”
明朝有它一套司法制度的。比如说捉人,皇帝授出驾帖行事,由司礼监出帖并加盖印信,拿人事由还必须经刑科给事中“佥签”,并付以签署详细的批文才能拿人。此外,锦衣卫官校持签印完整的驾帖,至刑科佥签时,还必须持有弹劾奏章的原件以备勘合。
所以这是不合规矩的,那出来呛声的御史。这喷得是合理的,因为涉及一个程序正义的问题。在明初就算是王振时期,程序上也是要过的,历史上厂卫不管程序正义,大约是到了孝宗时期才开始的。
场面一时就僵住了,倒是守宫门的将领松了一口气,因为要和四海大都督府扛,他是犯难的,不单是丁一的权势和圣眷。还有丁一的名望。但要放这一队胸甲骑兵进宫,明显他也是不敢的啊!这下倒好,有人出来喷,至少暂时他可以置身事外。
明朝的士大夫。可真什么都敢喷的,皇帝都不放过,别说原来被他们称为蝼蚁的军户——当然。大家知道新军跟军户不一样,可再不一样。自命为国家栋梁、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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