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 不公正的审判
薛万里笑道:“这条儿就好说了,人、我没伤,物、我认赔。”何明达点头道:“范员外,你可有异议?”
范贵之闭目不言,暗生叹息:“案子查到如此地步,大势已去,败局无可挽回了!早料官差来了也无用,何必多此一举!姓何的虚张声势,也不过如此,认了!该拿的让他拿,不该拿的反正他也拿不走……”何明达看他一眼,摇头晃脑道:“双方自行商讨赔偿数额,此事不予立案。其四……”范贵之忽道:“大人不必说了,老朽不告了。”
四告是诽谤他人,前三告一失,已无立足根本,不必告了,也无须断了。
这两局败得干脆利落,貌似合情合理,实则不然——人是伤过的,耳鸣几十,脱臼一人。小伤也是伤。损物亦可定罪,管赔就完了么?你嫌别家房子挡你财路了,揣着银子去砸,就合适了?你合适了?别人合适么?范员外仍应据理力争,如此一心只求苟安,当有养虎遗患。何大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又失公允。前三告公允一失,使得四告无法立足,更失公允。
何大人断得处处不公允,莫非真想带枷示众?别人服么?
“对质结束,本官案情已明,你二人可有异议?”何明达俨然道。薛万里得意道:“没有。”范贵之苦笑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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