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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好字是怎样练成的

罢?”
    一支笔。一支毛笔。一支几乎没毛儿的毛笔。
    小小毛笔,大大学问,单说笔锋,也是名堂多多。锋为毫,分作紫毫,狼毫,羊毫种种,亦有兼毫,混而制之;各毫选自动物皮毛,亦作细分,或须或尾,或胸或背等等;其制作也有讲究,分为柱,被,披。柱之毫长,被之毫短,披之柔细。毫锋不同部位配以相应毫毛成其笔,方可刚柔并济,挥洒自如。
    这一支笔,亦是如此。还是这一支笔,此时却已不同。本是饱满的毫锋短了一大截儿,又瘦了一大圈儿,顶端只余一撮细小硬毛儿,如雀之舌,似豆之芽,小荷掐掉尖尖角,蝎子尾巴砍末梢!妙,妙招儿!扒掉累赘的皮,拔去多余的毛儿,不听话的都杀掉,只留听使唤的!这就是方道士的好办法,其头脑的灵活程度,敢想敢干的精神品质,令人叹服。据说许多年以后,海的另一边有人发明了与此类似的写字方法,以为先进,却不知许多年以前,海的这一边早有勇敢的先行者作出此举,是个小道。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可惜,可惜,蜻蜓亦有天敌!不合时宜的奇思妙想,终究会被扼杀于襁褓之中!惨,非常惨,秃笔握在手中,老道呆在场中,赠笔的人与赠人的笔各自无语,一般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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