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 莽夫的本色
骂的什么就不说了,隆景人民素质有限,前一时对他客气一点,只不过是因为一次对上败类一次对上僵尸,而这一次——
方小侯爷。隆重登场!
说的是,簪发作马尾,小将换戎装!
但见那。素绢袜头皂角裤,暗红缁衣黄搭膊,牛皮靴光可鉴人,软胄甲乌黑闪亮,精精神神一个小伙儿,整个儿一个英气逼人!
威风!神气!
彪悍!
这一身行头,是方殷在凉州城时穿过的。历经过铁血杀场,见证过生存死亡——
方殷不语。
不开玩笑。没有必要,关于斯德古拉的事情方殷已经禀报过了老皇帝,并且征求过了爹爹的意见。
方殷没有杀过人。
今天就是第一次。
今天,方殷就要大开杀戒。无须掩饰,方殷眼中尽是杀机!
拳已紧握,这一次却是多了两只护手,纯黑皮革为底,白亮精钢作结,拳骨指骨护妥妥护住——
自是不怕疼,只怕脏了手!
杀!
一只拳头扬起,两眼死死盯住,方殷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这一次,是要,活活将你打杀!
斯德古拉无视。
往往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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