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1167 希腊国王的难言之隐】

商必须通过公行(洋商),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和华商打交道。
    买卖都如此。公行出现于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最初设立时没有限制,1760年时共有十九家,1771年时公行因夷商拖欠先后赔累停业。
    1782年再度恢复,只有十二家,后来又添了一家,于是限定为十三家,即所谓十三行。
    因为这十三家专门从事对外贸易,所以又称为十三洋行。
    他们的业务是办理夷商的货物报关纳税,管理夷商的日常生活,代理夷商接洽收售货物。货物不经由公行不能交换,夷商只是坐候装卸完毕开船离去。
    这是当时杜绝夷商窥伺活动的一种办法。
    广州十三行外国商人的居住地区也有限制。
    分国设立商馆,作为外国来华商人临时居住的地方。
    同国的商人同住一处,如英商住英商商馆。
    商馆归公行管理,为公行所有,由公行分租给外国商人,约束也很严格。
    1759年颁布过所谓“防范夷商规条”,规定外国商人销货后即须回国,禁止住冬;商馆不准交易;公行行商不许拖欠夷商债务,使夷商有所借口;夷商不许雇用中国仆役,居住地由中国加派兵丁防范。这些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