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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红粉知己

    游丝绕树,娇鸟啼花,元乾八年的春天来的格外的早。

    方是三月中旬,崖州城内外便点了苍翠,浸了芬芳,衬显的州治县所一派欣荣之像。刺史府庭前院外尽是游蜂戏蝶,引得不少年轻儿郎春心荡漾,系了红布条在刺史府外的苍松上。这些红布条上皆用蝇头小楷写满密密麻麻的墨字,略一窥便知是少年郎留给佳人的情书。这是崖州本地的习俗,凡是年满十四的良家女子都会在日暮前来刺史府前一窥一探。若是有自己的名姓,便会在红布条上再系一蓝布条,中意与否便在一言一句之间。

    但在刺史府前系布条,可是有辱衙门威严的,按照大唐律例衙役们大可拿了人扔到衙门里交由刺史大人处置。是罚是打还是变着法的讨要银子那就是便宜行事了。不过这些少年郎多是本地豪门大族的子弟,其中一些大族的族长便是崖州刺史都要礼让三分,衙役们也不想自讨晦气,只装作没看见,半叉着腿眯着眼睛懒洋洋的歇息养神。

    此时已是日暮时分,早先系过红布条的少年郎三三两两的结伴而来,虽是极力隐抑,却仍是满面通红。这些少年郎多是十五六的年纪,正是春心懵懂之时,怕已是急不可耐,只待月上柳梢头,便要执佳人素手,一吐爱慕之情了。

    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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