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三章:拿下琉球岛
孩子不生下来就没关系,可以无罪。
可若是一旦让孩子落地,或者超过了堕胎的时间,那么对不住了,法律在等待着你。
这一条法律,一开始是在江南流行的。
后来火车铁路修通后,李初直接向朝廷请命,要求在大宋国的律法中增加了这么一条。
虽然这一条律法大宋的那些官员并不能理解具体是个什么意思,但是这又不是跟民间百姓增加赋税的,而只是一个控制日本人的手段,所以朝廷也是同意了,然后这条律法就成为了大宋帝国的律法。
自捕奴队新建以来,整个江南这边敢善于挑战这条律法的也就只有两个人而已。
一个是被日本女奴给勾引了,并没有给日本女奴上环,而且还非常爱慕这个日本女奴。
对此,这边的处理方式也很简单,杖毙了这个日本女奴。
另一个例子则是由于这个日本女奴是属于第一批卖进江南这边的,当时并没有来得及上环,这个日本女奴为了在这边能有地位,悄悄的怕进了家主的床上,悄悄的把家主给逆推了。
这件事甚至还家主都不清楚,直到怀孕生子后这才被发现。
只是可惜了这位家主,被这个日本女奴给连累了,二年的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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