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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这是洛阳?汉朝的洛阳?

屋中甚至连桌子都没有,这真是颠覆了刘辩的想象,在刘辩还在四处乱看的时候老汉却端来了一块干饼和一碗稀粥,与其说是粥不如说是水中飘着一些饭粒;

    看着刘辩实在是没用食欲,就在这时老汉的大儿子从外面回来,手里还拎着2只野兔和1只山鸡,刘辩站起身和年轻人打了个招呼,看年轻人大概25,6岁的样子,看着有1米8的样子,英武不凡,不像此村中乡野之人,刘辩便有了攀交问询之心;

    便起身自我介绍到:“这位大哥您好,我是北方人,路过此地迷路,想讨口吃食,刘辩尽量拽着自己觉得文的古代言语说,但怎么听都像是大白话,刘辩从挎包中掏出一块袁大头的银币递给了那位年轻人,说道:此物乃银子所铸,可否换你手中的野兔山鸡来吃?”

    那个年轻人一看刘辩身着虽然怪异,年龄虽然不大,但是言语有礼,手中居然有银质之物,要知道,在汉朝,是以青铜器为主宰的时代,金银都是非常名贵的金属,老百姓甚至都不曾见过,但从年轻人的眼中可以看出,他肯定是见过银器的,年轻人便觉得刘辩此人不简单,不可轻慢,便说道:此山中野物,谈何交换,煮熟吃了便罢,便将手中的野物递与随他身后进门的妇人,妇人应声便去生活做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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