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我们是发小(二)
平等互助契约。契约签订期间内,双方互帮互助,不得作出有损对方之事儿。如违此誓,必遭天谴,雷劈之刑!”在说完这段郑重其事的话后,尹紫萱稍微顿了顿,接着道,“大哥哥,如果你也同意人家的话,就跟着人家的话重复念一遍。”
尹紫萱这一个“有损”说得非常巧妙。一个“损”字能够说明太多的问题,而且同样还能说明一些平时不太能涵盖得上的东西。
首先,什么是“损”?通常意义上的损,人们都会以为“损”就是使他人蒙受害处,也就是常说的发生了“损害”、“损人利己”之事。可“损”并非只有这个含义,更有原有之物“减少”的意思,即“损耗”、“损失”之状。同时“损”还有刻薄、毒辣之意,比如用刻薄的话语挖苦别人,即“阴损毒辣”之情形。所以,当尹紫萱用这个字来立誓的时候,实际上不但约束了对方的行为,还约束了对方的言语。
于是乎,完全没有意识到尹紫萱设下此等文字陷阱的秦天华还以为自己如愿以偿,便欣欣然地将尹紫萱方才所说之话,一字不差的照搬地念了一遍——“吾以血脉为名,族群为誓,今日在此立誓愿意与君签订平等互助契约。契约签订期间内,双方互帮互助,不得作出有损对方之事儿。如违此誓,必遭天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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