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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五章:制度二

?    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为户)、都官(后改为刑)和工六部,与诸寺、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当然马鸿对这些东西也不会全盘照搬,对于确立这些制度,他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只是自己呆在王宫里,慢慢地拿着毛笔一字一句的写画了出来,用结构图慢慢地将这些部门画了出来。别想着我是抄百度百科的,好好看下去啊
    本来的六部,吏部、礼部、兵部、户部、刑部、工部这六部被马鸿延伸到了九部。
    手先对户部进行了拆分,户部在六部之中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马鸿首先对户部进行职能分解,将其分解为户部和税部,其中:
    一、户部的职能主要定位与户籍和田地的分发。这年代田地大多是私有化,与二十一世纪的田地国有化差别很大,若是马鸿想要将田地收为国有,恐怕接下来的仗就不用打了,因为内战必定要爆发,所以将田地国有现在纯属扯淡,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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