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墓中事
喜欢一个人,会很想和这个人见面,若是本能的厌恶,便会一直远离。
既然这样,重活一世,他决定不再表露自己的心迹。
一切就这样吧,得不到不强求。
相比季凡,洛彻前世的感情要淡很多,他从小便生活在无数的阴谋中,虽为嫡子,却爹不疼娘不爱,这个想杀他,那个也想杀他。
要说他爹那绝对是一个痴情种,原鬼喜欢人类?那是多么可笑的事!可他爹却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并不顾一切的去喜欢着。
爹娘是怎么结合的他不知道,反正后来有了他。
只是他从出生就被扔在族里,他娘讨厌他,他爹没空搭理他。
要说也是他命大,他从刚进族里就被各种暗杀,不只毒药吃了一箩筐,身体被扎过的刀子也有一簸箕,啥也别说了,可能是上天可怜他吧,他天生灵力超人。
毒药他能当饭吃,刀子根本就扎不透他的皮肤。
后来人们的暗杀等级提升,他开始遭受灵力的攻击,让大家吃惊的是,他毫发无伤。
大家疯了,同时也开了眼界,看来原鬼和人类的后代本事超强啊!
于是很多原鬼走出鬼域,开始找人类生子,虽然族里的长老一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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