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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阳春(二)

于学问,对律法方面也只是半吊子。但刘孝竑不同,其家学渊源就是精钻律法,祖上出的人才里多有任职推官、按察司官乃至出仕刑部、大理寺。故其十岁就熟谙《大明律》,成年后更是研习《九章律》、《唐律》等历朝历代的律法,功底之深厚绝非何可畏之流可比。
    他迫不得已为赵营裹胁,本不愿合作,可赵当世看透了他的想法,故意以修编军纪的工作委托。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刘孝竑不是出家人,可修身齐家治国的理念自小便深植其心。儒家仁义礼孝,救生民于水火义不容辞,他考虑再三,觉得通过这个法子可以变相约束身为贼寇的赵营,对国家与黎庶做出贡献,所以抵触情绪很快就消失了,加上偃立成在身旁煽风点火,他自思也无事可做,便在原来的基础上开始潜心编纂赵营的军纪。
    行家里手做事的效率自不比常人,在短时间内,赵营军纪的完善程度较之从前有了质的飞跃。刘孝竑既然以“规劝”流寇为己任,那做起事来就不遗余力,他的才能在这件事上展现得淋漓尽致。就举一例子,因为考虑到赵营兵士江湖习气重,已藐视法纪多年,故在制定条令上,他会依照自己在赵营的所见所闻,设身处地修改内容,在不触碰底线的原则上力求最大限度做到让军将接受。同时,为了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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