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爱情与事业
样了,他想把根扎在农村,不愿意挪到外面去谋生。这对古人来讲是很正常的,因为那时候几乎没有打工的概念,基本上老子做什么儿子就做什么,老子做乞丐,儿子也是讨饭的。
梁兴对汪伦说:“正所谓人挪活树挪死,你要是害怕一挪就死的话那你跟植物人有什么区别。听小弟一句劝,进城找找机会吧,说不定能达。”这是梁兴为了让汪伦陪他进城务工而进行的游说。他可不想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
汪伦历来对背井离乡比较反感,对劝他背井离乡的人更反感。但是,当他听到达这两个字之后兴奋得像是吃了兴奋剂,反感也陡然间变成了好感。这也证明了人的本性就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决定陪同梁兴一起到城里寻找展机遇,等过些年混好了再衣锦还乡。
王伦这么有信心能在城里混饭吃是因为他在私塾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年纪比他稍大的同窗在城里开个客栈当上了老板,据说生意还可以。这位同窗名叫万达。是个纨绔子弟,功课很差,那是因为他在用功地研究女人。别人写作文的时候他就在画女人。为了能画出女人穿的内裤他经常去偷瞄村里的寡妇。那时候的妇女还没有内裤穿,穿的是类似现代的衬裙。有一回,他色胆包天,趁那寡妇洗澡的时候溜进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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