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满清十大酷刑,周桥的下场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其中最出名的要以剥皮、车裂、俱五刑、凌迟跟骑木驴、弹琵琶为首。
剥皮即把活人埋入坑中,只露出脑袋在外面,从头顶用刀把头皮割出十字形。
再将水银从十字伤口灌入人体内,水银较重,会将人皮与人肉分离。
加上水印有毒性。痛苦难忍的受刑者会一跃而起,从坑中钻出。但是自己的那身臭皮囊却留在了坑中。
车裂俗称五马分尸,就是以无匹骏马把双手双脚与头拴住。再同时向五个不同的方向拍马。
马匹受惊向五个方向奔驰,人就被活生生的揪成了五块。战国时期商鞅作法自受,最后就是被车裂结果的。
俱五刑俗称大卸八块,先剁手脚,再砍头。然后再把身体剁成三段。
骑木驴则是用在古代不贞的妇女身上,这是比浸猪笼更加强横的刑罚。刑罚是这样的。
先在木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女子下体内。
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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