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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世歌(1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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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为了黎民苍生放弃本我,故名子弃!
已经四五十岁了,即便眼角碎纹不可避免,但他美男子的坯子到了今天,即便在他叶飞和方白羽的面前,也是不逞多让的,再加上举手投足间散发出的成熟和稳重,如果自己是个女人的话,一定会迷上他。
毫不夸张地说,子弃给他的感觉近妖,越看越帅,越看越有味,带来一种无法抑制的心动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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