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三事
? 【.】,精彩无弹窗免费!第一个故事中写到,闲庭的魂魄飘到了一户农家,农家的父母看重香火,对儿子孙子百依百顺,却对女儿和孙女嫌弃无比,女儿孙女出嫁前,一刻不停息地为家中做农活;出嫁时,农家父母还要将其嫁去能使家中得更多利益的婆家;出嫁后,还要其往娘家倒腾东西。
故事的结尾写到,农家小孙女儿因为不堪婆家凌虐与娘家剥削,于一日清早吊死在了娘家门前,却将早起嚷嚷着要出门玩、备受家人宠爱的第四代独苗小侄子生生吓死了。
闲庭感叹,一报还一报,你陷我于绝境,我断你之香火,天理昭昭,其理自明。
而瑞王却在其旁批注曰:女子之困境固然可怜,然其人不自立,吊死为哪般?
况稚子何辜?余浅见,此女当强不强,不足怜之。稚子受无妄之灾,何其怜也!
作恶之人无惩,天理何来自明?瑞王的观点是,吊死的农家孙女将唯一的坚强用在了吊死娘家这件事上,并不值得人可怜。
而被她吓死的小侄子才是真的无辜可怜。迫害女儿孙女的罪魁祸首没有得到惩罚,怎么说是天理自明呢?
瑞王写批注时用的是极其端正的小楷,批注简洁却极有深意。对于瑞王批评那女子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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