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八章 用眼神杀死你!!
载的笔录来,便要提笔往上写字。
归有光赶紧阻拦道:“大人,笔录已经没法改了,原告、被告、旁听都摁了手印,涂改就无效了。”
沈默哈哈一笑道:“谁说的?我给你改改看。”说着便将其中一句加了一笔,对两人道:“你们看这样如何?”
两人凑过来一看,只见其中一句描述行凶的句子‘用木剑击中后脑致死’,的‘用’字上轻轻一钩,改成‘甩’字,整句话变成了‘甩木剑击中后脑致死’,虽然只是一笔之差,案件的恶劣性质,便被大大消弱——‘用刀致死’,是故意杀人,肯定不好开脱;可‘甩刀’就不一定致对方死命,只是甩得不巧,失手劈死。这样就把故意杀人罪降为误伤致死的过失罪,虽然因为死者与凶手的关系,还是要判死刑,但性质无疑要轻很多。
且会给复核此案的上官,一种此乃‘一个少年一时冲动之举’的感觉,无疑大大增加了那少年活命的几率。
“大人改一字而救一人!”归有光赞叹道:“这定会传为士林美谈的!”因为在此时人的眼中,这种改动并不算违法,而是灵活变通的表现……当然一切要看你的出发点如何。
如果是徇私或为恶,肯定会被士林弹劾的;但这种‘救一人活三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