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四章 时不我待 (下)
上情况,他要求吏部自今以后,第一,必须因事用人、不能因人设职;强调唯才是举、因材酌用,不许庸碌贪婪者滥竽充数、浑噩官场;第二,强调言功罪以定迁黜,提倡以实心行实政,办实事;第三,不以科举出身名次作为用人的主要标准,而是根据业绩破格用人。
为此,高拱反复严申人事纪律,诸如:凡已经领取任命而不到任之官,一律免职降用;对经查实有据的贪污官员,不许再朦胧复职;而对于虽被科道弹劾之员,仍必须核实证据后再做处置;对冗员一律裁革;对于伪冒官员者,严惩不贷;对吏部官员犯法,罪加三等;要求吏部司官,把一切官员之姓名籍贯,编造成册,同时在下边注明贤否,以便按图索骥,使人才一求便得,以免所用非人。当然,给出评价的官员,要为自己的评价负责,一旦所用非人,要遭到惩罚等等……
会议还未结束,便已是哀声四起……吏部乃是六部之中最有权力,也是最有油水的部men,许多吏部官员,都是仗着手中的人事权力,向其他官员市恩,甚至大捞好处。可要按照高拱这一套搞起来的话,那就要比都察院还得罪人了。一想起要和那个四处结怨的清水衙men看齐,一众官员心说,那大家还hun不hun了?
于是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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