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三八章 隆庆新政 (中)
为例。他提出:‘要见钱粮比上年积下若干,险隘比上年增修若干,兵马比上年增添若干,器械比上年备造若干,屯田、盐法及诸事比上年拓广若干……’可见,高拱关于考核的基本要求是着眼于实际政绩。
第二,重申考核条规,务核名实。高拱在《明事例以定考核疏》里,重申了关于考察劾事例,责成吏部、都察院及各抚、按衙门,务必遵行之。他还反复强调考察考语,必须符合实际,在《再论考察》里说:‘今诚宜于考察时,令部、院务核名实,某也贪,必列其贪之事。某也酷,必列其酷之事。某也不谨,必列其不谨之事。余皆然。’即是说,考察考语必须
以被考察者本人的事实为依据。并且指出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教育本人及他人,二是有利于克服私意中伤之不正风气。
第三,允许被劾者本人及他人申辩,冤枉者要昭雪,诬陷者要治罪。高拱不仅强调各级监察官员在考核官吏时,要秉公处事,务核名实,戒其失实。又提出允许被劾者本人及他人申辨。他说:‘其被劾冤枉者,许人指言,研审得情,仍为昭雪。使小人不得施其谗,奸人不得终其毒,此大公之道’
第四,加强对监察官员的控制与考核。高拱要求各抚按衙官员,做到‘毋藏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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